# 第 7 节第 21 条、第 15 节第 6 条补来源（2026-10-10）

任务：给来源栏只写着「作者经验，无官方文件 / 无直接文献」的两条补原始来源。两条都找到了能逐字核对的官方原文。第 7 节第 21 条 C 升 B，第 15 节第 6 条 C 升 A。

## 第 7 节第 21 条（实在没地方睡，24 小时营业场所只能应急一晚，优先去救助站）

和第 4 条（走投无路时去救助站）的分工：第 4 条讲救助站平时管什么（食宿、送医、车票、10 天期限），出处是 381 号令和实施细则。本条只补「夜里、冬天、不想进站」这几种情形，不重复第 4 条的内容。两条互相写了指路。

| 来源 | 怎么取的 | 原文要点 | 处理 |
|---|---|---|---|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2022-10-14。<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2/11/content_5731351.htm> | gov.cn 政策库标题检索命中，curl 直取 | 第三部分：「保证救助热线全天畅通，及时响应求助线索，对前来求助的遇困人员按政策规定先行实施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对家暴受侵害、务工不着、被盗被抢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第二部分：「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保暖用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要在夜间、降温时段、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间加大巡查频次，重点巡查车站码头、繁华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第四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协调将福利彩票站点、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开辟为临时庇护场所」「鼓励群众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避寒场所避寒」。第五部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第一部分：「自2013年起，民政部门已经连续9年开展专项救助行动」 | 采纳，写进收益栏 |
| 民政部等 11 部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 号）。<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24/content_5494916.htm> | 同上 | 第二部分第三项：「要持续做好极端天气下“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工作，公安、城市管理和民政等部门要协同组织开展街面巡查，确保不发生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 | 采纳，说明专项救助是常态化安排 |
| 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 24 号）。<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3/content_62510.htm> | curl 带 -L 直取（http 地址会跳转） | 第二条：救助对象「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第三条要如实提供姓名、证件、户口所在地等；第五条「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 | 采纳，写进备注（谁能进站、进站要如实说） |

查过没用上的：gov.cn 政策库里 2022 年以后没有新的「寒冬送温暖」通知（只检到 2024 年春节「送温暖」，是给低保等困难群众的，不是流浪乞讨救助）。所以备注写明「出自 2022 年冬天那份通知，各地每年另发当年的安排」。「从 2013 年起连年开展」按 2022 年通知「连续9年」的原话写，没有写成「每年」。

### 改了什么

- 收益栏：原来只有「能撑过一夜，有厕所，也能充电。没有官方数字」。保留这两句并标明是 24 小时营业场所那部分，后面加救助站夜间和冬季的安排：24 小时值班、上门先行救助、务工不着和被盗被抢的应急过渡保障、临时庇护和避寒场所、不进站也给食品衣物、极端天气重点巡查的地段。
- 说人话：改成四句，删掉原来的「财物贴身、桥洞河边不能睡」这些（留在备注），换成救助站夜里能去、冬天有避寒场所、不进站也给御寒衣物。全部能在收益栏找到。
- 来源栏：三份民政部门文件，24 小时营业场所部分仍注明作者经验。
- 备注：原来那句「第 4 条的救助站免费管吃住」改成带锚点的指路；加了救助对象范围和如实登记。第 4 条备注末尾加了一句反向指路。
- 证据等级 C 升 B：按本节口径，B 是「有官方文件但数字地方定」。救助站这部分有官方文件，但没有数字；24 小时营业场所安不安全仍没有官方来源，到不了 A。
- 成本标签、收益量级（小）、标题都没动。

## 第 15 节第 6 条（租房签约前核对产权证和抵押情况，所有款项走转账并备注用途）

| 来源 | 怎么取的 | 原文要点 | 处理 |
|---|---|---|---|
| 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国令第 812 号）。<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7/content_7032956.htm> | curl 直取 | 第九条第一项：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材料、拟出租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权利的材料，并配合承租人依法查询、核实拟出租住房有关信息」 | 采纳 |
|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24 修正文本（国务院公报 2024 年第 23 号所载第六批修改决定后附全文）。<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06/202408/content_6966482.html> | gov.cn 政策库标题检索，curl 直取 | 第八条：申请查询要交查询申请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第十九、二十条：因租赁构成利害关系的，交租赁合同可以查询登记结果。第二十一条：「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但不能提供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材料，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下列信息：（一）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三）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四）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第二十二条：律师还可以申请验证「被查询不动产权利主体名称与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 | 采纳。第二十一条列的几样里没有产权人姓名，验证姓名是第二十二条给律师的，所以备注写「没签合同时能查的那几样里，不包括产权人是谁」，名字要当面核产权证 |
| 自然资源部令第 18 号《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的决定》，2025-09-16 公布施行。<https://www.gov.cn/gongbao/2026/issue_12546/202602/content_7057456.html> | 同上 | 「将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三）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或者居住权登记等情形”」 | 采纳，收益栏写「有没有抵押或者居住权登记」按现行文本 |
| 民法典。<https://www.spp.gov.cn/spp/fl/202006/t20200602_463888.shtml>（最高检转载，同节第 5 条已用） | curl 直取 |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七百二十三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七百二十四条租赁物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权属有争议，致使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 | 采纳 |
| 最高法《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法释〔2020〕17 号）。<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621.html> | curl 直取 | 第二十一项第 6 点把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原第二十条改为「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第 2 点删去第四、八、十五、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条，原第二十条前面删了 6 条，顺延后为第十四条 | 采纳。2020 修正后的全文在 gongbao.court.gov.cn（本轮 302 跳转后拿到的仍是 2009 年版），所以引修改决定原文、自己推算新条号。court.gov.cn/fabu/xiangqing/70.html 是 2009 年原文（第二十条），对照用 |
|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 号）。<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713.html>；修改决定法释〔2020〕21 号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661.html> | curl 直取；条文地址由 WebSearch（限 court.gov.cn）找到 | 原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2020 年决定第七项删去第五、六、七条，没改这一款的文字，条文顺序调整后为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不是这句，court.gov.cn 713 页是 2004 年原版条号） | 采纳 |

### 改了什么

- 收益栏：原来是「最常见的两种血本无归……」，「最常见」没有任何统计来源，删掉。改成法规给出的具体做法：房东要出示产权证并配合查询；没签合同时可以去登记机构查哪四样；签了合同后可以查登记结果；买卖不破租赁的两个例外（出租前已抵押、已查封）；拍卖时法院会除去妨碍在先抵押权的租约；反过来先租后抵押的不受影响；住不了时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少付、不付租金。转账备注那句保留，明写是作者经验。
- 说人话：四句，只用收益栏里的内容。
- 成本：加了「带身份证跑一趟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难在要当面让房东拿出产权证」。「查一次半小时」是原文就有的估计，保留。成本标签没动。
- 备注：按「法律支持你的条目要写过程成本」，加了房东不认就要起诉、一审普通程序 6 个月起、律师费一般自己出。加了「没签合同查不到产权人是谁」这层，原来的「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改成更准确的说法挪进收益栏。
- 证据等级 C 升 A：核对产权和抵押这部分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并逐字核过，同节第 1 到 5 条同类条目都是 A。转账备注那半句仍是经验，在收益栏和备注里都注明了。收益量级「大」不动。

### 顺带核对

同节第 3 条（中介不得代收代付）引的《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五条，顺手核了全文：第四项就是「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条号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