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加：第 9 节第 27 条（电鱼、禁渔）与第 28 条（林区草原用火）

2026-10-14。两条都追加在第 9 节末尾，挂进节首导览「日常生活里的小事」一块。写前 grep 全部 book/ 的「电鱼、禁渔、捕捞、失火、森林防火、上坟、烧荒、野炊、12119、清明、林区、草原」，没有同一件事的条目。

## 第 27 条：禁渔期、禁渔区不下网，任何时候都不电鱼毒鱼炸鱼

###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 原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URL：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此条未经修正案修改）

### 法释〔2022〕12 号第三条（入罪门槛）、第九条、第十九条
- URL：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204/t20220407_553506.shtml ，自 2022 年 4 月 9 日起施行，法释〔2000〕37 号同时废止。
- 第三条：「在内陆水域，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一千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四）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
- 第三条末款：「根据渔获物的数量、价值和捕捞方法、工具等，认为对水生生物资源危害明显较轻的，综合考虑行为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答记者问解释了这一款的来由：「两禁」案件「有的则只有几斤、价值只有几十元，而且是初犯，一律入罪，恐失之过严」。所以说人话写「只有打得少、危害明显轻的，才可能不起诉」，没写「不论打多少都判」。
- 第九条：明知是非法捕捞犯罪所得的水产品而收购、贩卖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 第十九条：海洋水域另适用法释〔2016〕17 号。备注据此写「入罪门槛只管内陆水域」。

### 渔业法（2025 年 12 月 27 日修订，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 flk 查询：bbbs=e29e88f12bc041d48b8b9086c4a4ece7，gbrq 2025-12-27，sxrq 2026-05-01，sxx=3（有效）。docx 逐字取。URL：https://flk.npc.gov.cn/detail?id=e29e88f12bc041d48b8b9086c4a4ece7
- 第三十二条：「个人通过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不需要申请捕捞许可证」。
- 第四十四条：「禁止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禁止违规垂钓。」
- 第四十五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器具等进入渔业水域。」「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 第七十七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器具等进入渔业水域的，没收装置、器具等，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八条：「（一）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二）使用禁用的渔具、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二十万到二百万元。「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注意：网上多数文章引的是 2013 年修正版渔业法，条号和罚款数都不一样。

### 长江保护法（2020）第五十三、八十六条
- URL：https://flk.npc.gov.cn/detail?id=ff80808175265dd40176a89126662863 （docx 逐字取）
- 第五十三条：「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 第八十六条：「……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渔船、渔具和其他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采取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捕捞，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长江十年禁渔起算日
- 国办发〔2024〕12 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以下称长江十年禁渔）……自2021年1月1日禁渔三年多以来」。URL：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3/content_6940788.htm
- 同文第（九）项：「有关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开展垂钓管理地方性立法，划定长江禁捕水域禁止垂钓区或允许垂钓区，明确可使用钓具和可钓鱼类种类、数量、最小可钓标准。」
- 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 号（禁捕范围和时间的原通告）本轮没有去取，起算日用的是国办 2024 年意见的表述。

### 垂钓：农办长渔〔2024〕5 号
- URL：https://cjyzbgs.moa.gov.cn/tzgg/202412/t20241231_6468771.htm ，落款 2024 年 12 月 27 日，同时废止农办长渔〔2020〕3 号和长渔发〔2020〕12 号。
- 「禁止在长江流域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垂钓。在长江流域其他禁捕水域，各地要……科学划定禁钓区和禁钓期。」
- 「各地应对休闲垂钓人员使用钓竿、钓线、钓钩数量作出明确规定；禁止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及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水生生物钓饵。」
- 「严格禁止钓获物的获利性交易行为。」「加大对『爆炸钩』、『串钩钓』、『泥鳅党』等各类违法垂钓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钓获物明显超出规定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要求，或存在交易获利情形的违规垂钓行为，涉嫌非法捕捞的，要依法打击整治」。
- 结论：「一人一竿一线一钩」不是全国规定，是各地的规定（上海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就这么写，没有收进条目）。条目写成「全国没有统一数字，去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查」。

### 官方案例
- 李绪根案：最高人民法院 2021-02-25《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一，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87891.html 。原文：「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李绪根在明知扬州市江都区长江夹江流域属于禁渔期、电鱼为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情况下，驾驶快艇，利用电磁波高频逆变器、带导线的抄网等工具组成电捕工具采用电鱼方法在夹江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60余次，捕获鲢鱼、鳊鱼等野生鱼类900余斤并出售，获利9000元。」和解协议：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十日内增殖放流 25000 元鱼苗（已履行）；二年内再放流 22500 元。「一审法院判决李绪根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没收违法所得9000元。」法院认定的是「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方法」。
- 指导性案例 213 号（2023-11-21）：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418242.html 。「在湖南省岳阳县东洞庭湖壕坝水域使用丝网、自制电网等工具捕鱼……先后参与非法捕捞三、四十次，捕获渔获物一万余斤，非法获利十万元。」刑期：黄某辉、陈某一年一个月，唐某崇一年，艾某云十一个月，丁某德九个月，另三人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非法获利十万元予以追缴」。

### 等级与量级
- 证据等级 A：法条、司法解释、最高法案例都逐字核过。
- 收益量级「大」：自由口径，避免刑责。

## 第 28 条：上坟、烧荒、野炊时不在林区和草原点火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务院令第 822 号）
- URL：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11/content_7049205.htm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三条：「《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同时废止。」
- 第二十七条：「防火期内，禁止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任何人不得在防火区内丢弃火种。」
- 第三十条：「高火险期内，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 第二十五条：防火区、防火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四条：「任何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报警。」
- 第五十四条：「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八条：有责任人的，可以责令补种树木、恢复植被。第五十九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旧的 2008 年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罚则没有逐字核，条目里不写旧数字，只说已经废止。

###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URL 同上 spp 1997 文本；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经刑法修正案（三）修改，第二款未改。

### 立案追诉标准（一）第一条
- 东阳市人民政府转载：http://www.dongyang.gov.cn/art/2021/9/23/art_1229565353_59487311.html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 转载页没有文号和印发日期，来源栏只写 2008 年，没写文号。

### 12119
- 应急管理部《森林火灾小知识》https://www.mem.gov.cn/kp/zrzh/201904/t20190401_366181.shtml ：「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县、乡、村及具体地名……」
- 119：没找到官方页面写「森林火情可打 119」，条目只引了谢某军案「主动拨打消防救援电话」。

### 起火原因占比
- 国家林草局转载新华社（2025-03-26）https://www.forestry.gov.cn/c/www/zhzs/616962.jhtml ：「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等人为因素是主要原因，占起火原因的比重超过90%。」「历史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原因当中，祭祀用火排在第一位。」「倡导用献花、除草、种花、植树等方式来祭奠亲人」。逃生：「向……没有可燃物的区域逃生，千万不能顺风跑」「前往空旷地、烧过的地方、岩石区、溪流边等安全区域躲避」。
- 这是专家在新华社稿里的说法，不是统计公报原文，所以只放收益栏作背景，不撑量级。

### 官方案例
- 谢某军案：最高法 2025-01-13《人民法院守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案例四，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52491.html 。「2021年2月，谢某军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河口保护站辖区上坟祭祀焚烧纸钱时，将地面杂草及灌木引燃……起火后谢某军主动拨打消防救援电话并与施救人员共同灭火……过火面积39.2156公顷，其中天然灌木林地31.4227公顷、天然草地7.4418公顷……先行异地补植青海云杉9420株。」「系自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判令……于2024年6月前在指定区域对被破坏的林草资源分三期予以异地植被恢复造林32.05公顷，如未按期完成则按照评估数额承担相应植被恢复费用。」
- 王某前案：最高法 2023-05-05《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案例二，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98782.html 。「2022年5月16日……参加肃南县某村『祭泉』民俗活动时，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煨桑』用品。活动结束后，王某前用石块将『煨桑』火种封盖，在未确定火种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过火总面积121.69亩……损失共计468578元。」「判处王某前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逾期未按要求完成修复，承担生态修复费用98.67万元」。
- 另有李某良、羊某理熏蜂采蜜失火案（最高法 2023-10-17《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414672 案例六，判 1 年 2 个月和数罪并罚 1 年 6 个月），场景离读者远，没收进条目。
- 北京平谷 2025 年清明烧纸案、南阳西峡案只有媒体或地方法院转载，没收。

### 森林法
- 任务要求核森林法。2019 修订的森林法（flk bbbs=ff80808171e9e18101727e5543627f52，docx 逐字 grep「防火」「用火」「火灾」）里，森林防火的条文是第三十四条的政府职责，没有针对个人野外用火的罚则；个人罚则在上面的国务院条例里，所以条目没引森林法。

### 等级与量级
- 证据等级 A；收益量级「大」：自由口径，避免刑责（失火罪 3 到 7 年）。
